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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规范》公开征求意见国家标准委对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规范》公开征求意见国家标准计划《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规范》由TC 315(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民政部 。《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规范》内容主要包括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评估观察、服务安全、安全保障、安全管理等。基本要求包括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评估观察包括入住评估、持续评估、服务措施;服务安全规定包括服务中的下列安全措施:防窒息、防压疮、防坠床、防烫伤、防伤害、防跌倒、防走失、危机干预、文娱活动、医疗护理、康复训练、康复辅助器具、约束用具、膳食服务、药品管理、清洁洗涤服务;安全保障规定包括保障服务中的环境安全、危险物品、吸烟管理、信息安全、保密、财产;安全管理规定包括安全管理中的安全评价、应急预案、安全教育。 《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规范》适用于养老机构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风险防范,旨在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高标准严要求对待质量与安全,有力保证、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为实施监管与处罚提供依据,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安全可靠、规范放心的服务。 据悉,此前民政部等部委相继出台过与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相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和行业标准,例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康复训练器械安全通用要求》等。而随着我国养老服务业的飞速发展,目前,制定针对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已迫在眉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