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下称中心)系经中央编办批复成立。中心的主要业务范围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与核准,依法开展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自愿性认证、消防产品技术鉴定等第三方合格评定工作;制订并实施消防产品合格评定标准、实施规则、实施细则等;依法开展消防产品合格评定国际互认工作,承担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消防专业专家组管理工作,参与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分技术委员会的相关工作;为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以及社会各界提供消防产品认证、技术鉴定等质量信息。负责公安部政府网站“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维护运营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中心开展了火灾报警、火灾防护、消防装备、灭火设备共计16大类消防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工作,涉及155个国家和行业标准;中心对感温自启动类消防产品等开展了自愿性认证工作,对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开展了技术鉴定工作,共发放各类证书4万余张,涉及国内、外生产企业数量达3000余家,向社会发布消防产品的生产销售流向信息10亿余条。中心的运营规模在国内、外产品认证机构中名列前茅,在国际上享有较高的声誉。
中心实施了认证、技术鉴定业务“网上办理阳光工程”,实现了业务委托、合同签约与收费、任务安排、工厂检查与产品检验结论评价、证书颁发、证后跟踪管理等全方位的“机器管人”,所有合格评定工作过程全部公开透明,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推动“351”廉洁从业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心设立由各方代表组成的公正性保障委员会,监督中心客观、公正、独立、科学地以第三方地位开展工作。设立由国内各类消防产品设计、制造、检验检测等专业人员组成的技术评定委员会,对工厂检查与产品检验等消防产品认证、技术鉴定的关键环节,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工作。中心制定并严格执行了消防产品认证、技术鉴定证书信息网上公告制度,对证书的颁发、保持、处置等结论实施全面的社会监督。
中心领导层主要包括中心主任,负责中心业务、质量体系运行及行政管理的副主任。中心下设办公室、认证业务处、技术评定处、工厂检查及检验管理处、督查审计室、财务室、信息室和档案室等职能部门。中心将消防产品工厂检查和产品检验工作,分包给已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心现有1900余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及保证业务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办公设施、设备、环境条件,现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50余名,能够满足所从事的产品认证、技术鉴定、信息发布等工作需要。
中心始终恪守“传递信任、服务人民、客户至上”的理念,贯彻“依法执业、廉洁自律”的原则,坚持“公正、客观、规范、严谨、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法治意识、风险意识、服务意识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意识”,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为保障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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